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地质公园建设和验收工作,提高地质公园管理水平,扩大省级地质公园队伍,3月7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对国家和省级地质公园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开展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和评审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4月底前,各市、县级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家地质公园验收标准》和《辽宁省省级地质公园评审标准》对本辖区内的国家和省级地质公园进行自查,重点督促建设期的地质公园按时限揭碑开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月底前,省国土资源厅将委托地质公园管理技术支撑单位对国家和省级地质公园的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巡查,提出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的整改意见 。经专家核查后,对整改不合格的地质公园,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公示,严重者取消其地质公园资格。
省国土资源厅鼓励已经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地质公园按照《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标准》,积极申报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相关安排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