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地质公园建设事业正处于一个起步和探索阶段,随着地质公园数量的不断增长,加上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已不能满足当前地质公园建设和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为及时解决现存问题,确保实现保护地质遗迹资源、开展科学普及教育和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有效推进地质公园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家级地质公园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2008年4月11日,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文本、说明及技术要求等进行了研讨。会议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陈小宁副司长主持,她强调,现有的138个国家地质公园要按照新修订的规划要求重新对原有规划进行修编,以后如果申报新的国家地质公园,也按本次修订后的规划编制要求执行。
按照要求,新修编的总体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方针,以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自然环境、普及地学知识、促进公园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规划一是要更好地贯彻地质公园理念,二是要有利于加强地质公园管理工作,三是要有利于地质公园建设和健康发展,四是要具有可实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修编的基本要求是在体现地质公园理念的前提下全面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合理利用已有规划成果;其目的是制订出一个能真正指导地质公园建设、管理的总体规划。
据悉,这次修编主要是围绕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体现地质公园规划特色进行。重点包括:合理调整地质公园面积准确界定地质公园范围;进一步加强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和保护;协调公园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修订总体规划中的不合理数据;加强地质公园解说教育和科普活动规划;强化地质公园科学研究和管理人才培训;完善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加强地质公园的管理体制规划。
另外,在总结过去地质公园在申报、建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会上,专家还对起草的地质公园新的申报办法进行了讨论。新的申报办法在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和详细规定。总的原则是:简化申报材料内容、严格申报资格审查、完善评审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