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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珍贵地质遗迹破坏亟待引起重视

来源:http://www.globalgeopark.org 作者:   来源:新华网  记者向志强 发布时间:2008-8-18 阅读次数:


  珍贵地质遗迹是在漫长的自然历史中发展并遗留下来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资源,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和观赏价值。记者近日采访却了解到,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经费、人手等因素制约,一些珍贵地质遗迹破坏十分严重,亟待加强保护。

  有着几十年地质科研经验的广西机电工业学校教授级高工傅中平曾对广西各地的珍贵地质资源保护现状做过专题研究,结果发现,很多地方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地质遗迹疏于管理,损耗、被盗等现象严重。

  傅中平介绍,广西现有珍贵地质遗迹200多处,内容丰富多彩,其中独特的岩溶地质景观更是世界少见,其成因机理具有很强的科研价值,自然优美的造型也深受旅游者的喜爱,但调查发现,广西各地珍贵地质遗迹保护的效果很不平衡。

  “一般在开发程度较高的风景区,保护得较好”,傅中平说,而一些外表欠美但科学研究价值大,不被广大观众所重视的遗迹开发程度较低的保护工作做得较差。

  他介绍,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高档次地质遗迹景观破坏、被盗现象严重,“这些盗窃和破坏对原遗迹的科学研究价值和观赏价值大打折扣,甚至影响中国在国际地学界的地位和声誉”;二是由于无专人管理,保护标志碑牌等地质遗迹保护设施破坏严重;三是已开发的地质遗迹景观区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四是新发现的没有挂任何标志,暂不归属于某一个风景区、或地质公园的珍贵地质遗迹大多采取强行封闭式保护。

  “目前国家和地方在地质资源保护方面的法规比较健全,但管理经费和人手的落实成为一个主要问题,此外群众的保护意识也有待提高”,傅中平建议,珍贵地质遗迹保护经费应列入财政计划,使保护经费、人员、待遇报酬等落实,同时要利用多种方式和时机对资源所在地区的群众进行保护法规、制度的宣传及有关知识普及教育,强化民众参与保护。

  他还表示,对珍贵地质遗迹实施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以开发促进保护,但在开发过程中也要避免画蛇添足、喧宾夺主,比如防止在珍贵地质遗迹所在范围内或附近任意增加一些人工建筑、大树及一些古怪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