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命名甘肃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的批复

来源: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发布时间:2017-8-17 阅读次数:

国土资函〔2017〕531号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竣工验收并揭碑开园的请示》(甘国土资发〔2017〕51号)收悉。部组织专家组对白银火焰山矿山公园建设进行了实地验收,依据部相关规定及专家组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同意命名甘肃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

  二、甘肃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要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原则,按照《甘肃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规划》,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做好园区内矿业遗迹、地质遗迹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公众科普教育,并按照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和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园建设,加强管理,为促进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做出贡献。

  三、你厅要加强对甘肃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矿山公园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开展各项活动。

 

国土资源部

2017年8月10日